各高等学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报送服义务兵役资助材料的有关要求,为认真落实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今年我们将在10月15日左右集中审核申请材料,请各高校按照政策规定提前做好学生申请材料初审等准备工作。准备材料包括:
1、纸质文档
(1)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申请表》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
(2)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申请表》1份、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或入伍证明原件1份);
(3)退役复学:《申请表》1份、退役证复印件1份、复学证明1份(或教务处学籍异动通知单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学校收齐,审核完成、加盖公章后,全部复印(扫描)1份留存学校备查,原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明细表》
(5)《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备案汇总表》
2、报送电子文档。《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明细表》、《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备案汇总表》电子文档待审核无误后,根据保密有关规定通过“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发送”,点击“公文收发”—“发公文”选择“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接收者,作为附件发送,或直接通过回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前发送的公文,将表格作为附件发送,电子表格文件名称上请注明时间。
各高校具体上报申请时间、集中审核地点通知将另行下发,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27-87312475 马老师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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