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14〕25号)的相关精神,自2014年11月1日起,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
为做好我院大学生2014-2015学年度参保登记工作,经学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已参保大学生将按每年40元标准补齐医保缴费差额。请各系通知参保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学校财务处补交费用。补交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补交差额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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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补交差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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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补交差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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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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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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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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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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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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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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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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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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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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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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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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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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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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